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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中院开展环境日宣传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2018-06-07 08:21:49






    2018年6月5日是第47个世界环境日。上午9时,我市纪念“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启动仪式在工人文化宫广场举行。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在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李国军的带领下,联合市环保局在启动仪式上组织开展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6•5”环境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环境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群众环保法律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环保法治氛围。

    在宣传活动现场,齐齐哈尔中院民三庭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现场了解、咨询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对于群众感兴趣的环保法律问题,民三庭法官积极热情给予耐心、详细的解答,让更多群众知悉世界环境日,了解和掌握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据悉,此次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40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多份。通过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了齐齐哈尔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充分展现了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和信心,提升了公民对环境资源问题的认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助力了生态环境司法氛围的营造。同时,也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美好生活、绿色家园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大家纷纷表示“爱护环境人人有责,大家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

责任编辑:李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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