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人民法院自2016年6月1日起,推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积极探素创新家事审判方式方法,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妇联、社区(街道)、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担任家事调查员、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员参与家事纠纷调解,通过吸收社会力量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促进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赢得了市、县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一是转变司法理念,力求“人性化的庭审”。甘南县法院针对家事纠纷呈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尤其是以前审理婚烟、继承类家事纠纷案件只侧重子女抚养、对产分割,不注重家庭感情的修复,容易让当事人在对抗诉讼中遭受二次伤害,激化家庭矛盾等。对此,院党组及时调整工作重心,确定从重审判向重服务转变,从重审限内结案向案结事了转变,重财产利益保护向人身利益和精神利益保护转变,审理时注重修复婚烟家庭关系、治愈情感创伤、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最大限度将亲情弥合、消除对立作为定纷止争的终极目标,彻底改变了“分易定,争难止”的局面。与此同时,设立独立家事审判区域,开展“家居式”庭审,庭审中坚持“情、理、法”并重。通过圆桌审判、平等交流,改变过去庄严的审判模式,营造出“人性化的庭审”氛围,给当事人情感一个缓冲和重新唤起家的温暖的空间,使纷方在平静温馨的环境中消除对立情绪,打开当事人的心结,更利于纠纷的化解。
二是创新审理方式,打造多元化家事审判。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所有符合家事审判的纠纷可引导来访、来诉者先行诉前调解,经调解达成和解的,免收诉讼费,实现“家庭疗伤、法院减负、社会减压”的目目标;诉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依法予以立案登记,在审判过程中,根据个案采取不同的审理方式,如审理婚烟危机的离婚業件,确定诉中调解期、冷静期、感情修复期、心理评估期、心理疏导期等,以上期限可不计算审限。对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案件,甚至存在家庭暴力案件,依据当事人申请及时制作民事裁定书,并及时向当事人双方及相关部门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加快对该离婚案件的审理,现已发放6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家庭矛盾激化,双方感情以临近破碎的边缘,引入心理咨询师,家事调查员,人民调解员等通达“社会神经末梢”,借助社会力量介入家庭纠纷调解和家事案件调查,让一批生活阅历丰富、深谙情理法的特殊“审判人员”为家庭“把脉”,找到家庭“病病变”的症结并对症下药,最大限度化解家事纠纷,促使家庭“破镜重圆”
三是健全审判机制,形形成多点聚焦发力。采取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争取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形成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建立案件回访工作机制。诉前调解的由调解员负责,诉讼案件由主审法官负责,回访可采取电话、约谈、向社区(村委会)了解等方式进行,及时了解当事人的生活和感情恢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建立回访档案。建立家事调查员机制。选聘了15名家事调查员,通过走访邻居,亲属、社区、工作单位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婚烟家庭状况及未成年人的抚养状况,向法院出具书面调查报告,理清家庭纠纷的“症结”提出纠纷解决办法,调查期限7日至15日,建立心理干预疏导机制。法院与甘南县桂玲专业心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合作联谊,对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当事人开展心理辅导,形成常态化,已促成19对夫妻重归于好.建立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由当事人填写家庭财产申报表,并告知其隐匿或转移财产的后果,审判过程中,一旦一方存在隐匿、转移、恶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对该部分共同财产不分或少分。建立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机制。制作《反家庭暴力宣传手册》,通过广播、电视及发放宣传单、开展“反对家庭暴力,可护美好生活”的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增强了广大妇女依法维权意识。
四是审判队伍专业化,实现现“案结事了人和”。成立家事审判庭,由审判经验丰富、调节能力强、社会阅历丰富、具有一定社会心里学知识的专家型法官及人民陪审员组建家事审判团队,专门审理婚烟家庭、抚养、磨养、继承等民事纠纷案件和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家事审判团队的司法辅助人员除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外,选聘具备专业技能和业务素养的人民调解员、心理辅导员、家事调查员,协助家事法官进行调解、査明案件事实,回访等延伸服务工作,并定期组织家事审判人员学习培训,提高队伍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审判机制上,刑事案件注重“教育式审判”,在审判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家事纠纷案件注重“维权式审判”,依职权采取一切有利于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依法及时保护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