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收官之年。为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和省法院石时态院长提出的“以最高效的方法加大执行力度,以最严厉的措施管理执行队伍,以最积极的态度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以最强大的声势宣传执行成果”的“四最”工作要求,以及市中院党组关于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根据全国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的总体要求、以及全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第二十六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坚定不移地服务保障大局,坚定不移地落实司法为民,全面加强执行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二、工作目标
实现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程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四个基本要求。保证有财产案件90%以上在法定期限内执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90%以上符合终本要求,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0%以上。确保我市两级法院全部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
三、时间步骤
(一)案件排查阶段(2018年4月1日至4月20日)
主要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体外循环案件;有财产或部分财产可供执行,但因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中省直及大型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等,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和公务员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受到各种因素干扰,难于或不能执行的案件,以及执行信访案件等进行全面排查。
(二)信用惩戒重点推进阶段(2018年4月21日至6月30日)
从4月20日开始,市中院将在《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齐齐哈尔电视台等媒体,在商业繁华区LED广告屏公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公告》《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公告》及第八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各基层法院要从现在开始,坚持连续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失信发布常态,做到每两周更新一次失信名单。
在加大信用惩戒的同时,各项执行工作要做到抢前抓早,齐头并进,对案件的执行、积案的清理、卷宗的评查都要同步进行,不可顾此失彼、贻误战机。要对有财产可供执行和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进行重点推进,依法采取财产处置措施,保证案件得以及时执结。
(三)集中攻坚阶段(201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全市两级法院在此期间要倾全院之力开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重点对有财产和有部分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注重实际到位率、实际结案率,实际完毕率“三率”的提升。对于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要果断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涉嫌拒执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打击力度。对暴力抗法行为,要切实保证执行干警人身安全,及时制定工作预案,进行风险评估。要加大对执行信访案件的处理化解力度,保证办结率达到90%以上。
(四)评估对标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基层法院要按照市中院第三方评估指标细则要求,针对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质效、监督管理和执行保障等指标进行自评、自查,为自身执行工作做出客观评估,查找弱项,补齐短板,确保各项工作指标符合和达到第三方评估标准要求。市中院将对各基层法院自评结果进行检查。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2月20)
对一年来“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发现、挖掘和树立在攻坚执行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根据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标准,健全和完善执行工作各项制度建设。各基层法院要形成书面汇报上报市中院。市中院将于12月中下旬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基层法院进行总结验收。
四、主要措施
(一)依靠党委领导,打好攻坚战役
要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攻坚克难的根本保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执行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巩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解决法院执行难”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发挥党管政法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倾全市之力,强化各执行联动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协调建立协助执行绿色通道,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支持和配合,运用社会合力共同解决法院执行难。要结合当前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找准执行工作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完善落实便民利民工作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发挥执行工作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的积极作用。
市委政法委已经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疑难和有较大影响的执行案件,并将其督办处理结果作为对县(市)、区委政法委年度主要工作考评的内容之一。市委政法委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到全市综合治理考评之中。
(二)划分执行战区,落实督导职责
为提高执行质效,整合执行资源,市中院将十六个县区法院划分为八个战区。战区总指挥长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毕同春同志担任。第一至第八战区指挥长分别由其他八位党组成员担任。各战区指挥长负责对分管战区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三包”“五落实”,即:包整体推进,包重点案件,包评估验收。落实预案制定、落实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落实跟踪问效、落实舆论宣传。对执行力量整合、集中行动推进和执行案件质效等情况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实地巡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督导。总指挥长、战区指挥长、各基层法院院长、执行局长落实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清晰。16个基层法院都要成立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指挥部,由院长担任总指挥长,其他党组成员也要实行“三包”“五落实”,强化执行攻坚的制度保障。
(三)建立执行团队,实行挂图作战
要通过整合执行资源、优化执行措施等途径提高执行质效。要建立集约化查控机制,做到执行案件立案后首先进行集中查控,保证被执行人责任财产及时有效得到控制。要规范执行流程,做到财产查控、失信惩戒、执行实施、财产处置等各环节运行顺畅、高效有序。要建立1加3(1名执行法官加1名法官助理、1名法警和1名书记员)构架的决战执行难团队,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涉及特殊主体案件进行集中执行、突击执行。要成立决战执行难党员先锋团队,勇于承担重大、疑难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激发和调动全体执行干警决战执行难的高昂士气,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早日实现。
全市两级法院要实现挂图作战,将最高法院推进图和本院执行干警办理执行案件进程图同时上墙。从现在开始,各基层法院每名执行干警要填写执行工作日志。各基层法院要将每天本院各执行干警案件执结情况于当日下午四点前上报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市中院将周通报各院案件执结动态情况。各基层法院要制作倒计时时钟,倒计时截至日为2018年12月31日。
(四)汇聚骨干力量,解决评查难题
执行攻坚战役中,在保证执行一线干警全力办案的同时,还要对2016年以来所有案件进行评查、补正和完善。执行局要对2016年以来的执行卷宗、终本案件等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各基层法院要顾全大局,统筹安排,按照周强院长提出的要举全院之力共同解决执行难的要求,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牵头,从民商等审判业务部门抽调人员,对执行局自查后的案件进行集中评查,确保执行案件不存在瑕疵和错误。要建立案件评查和整改的衔接机制,对问题整改责任的归属加以明确。要本着立行立改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问题,即刻进行纠正和整改,决不能积攒问题择时解决,避免给后期工作带来影响和阻碍。
(五)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质效提升
要抓住源头治理,在立案、审判阶段就向当事人释明执行不能的风险,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要突出审执配合,注重调解结案和当庭履行。要通过采取发布失信、限制相关消费、失信彩铃、悬赏执行等多种方式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要加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力度,利用网络和传统手段对其财产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定期查询。对查询到的财产要果断采取控制措施,并严格依照程序冻结、划拨、评估、拍卖,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案件的实际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要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严厉制裁措施,对于构成拒执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要积极运用自诉程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严格依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要求纳入终本。
要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开展,推动执行领域的僵尸企业清理,切实构建“能够执行的依法执行,执行不能符合破产条件的依法破产”的工作格局,有效化解执行领域的“僵尸案件”,精准解决执行难。
(六)营造舆论氛围,取得广泛支持
要把“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宣传工作做为贯穿全年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加大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宣传,做到专项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官方媒体和自媒体相结合,属地媒体和国家媒体相结合,向社会介绍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上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赢得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广泛支持。要向辖区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传我们的执行工作,邀请他们到法院来,或跟进我们专项执行工作中去,深入了解法院执行工作,做到联络和宣传的全覆盖。要根据执行工作实际,开展打击拒执典型案例的宣传、集中专项执行行动的宣传,以及执行不能的宣传。各基层法院要重视执行宣传工作,要在执行宣传经费方面给予全力保障。
(七)依据评估结果兑现奖惩
在第三方评估结束后,市中院将根据评估结果,按照签定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攻坚责任状,兑现奖惩。对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法院及主要领导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局长和执行干警,在提职、法官等级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于未通过第三方评估的法院,将按照责任状对院长、局长进行问责。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役中,要加大对执行干警的自律教育和管束力度,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维护公正形象。对于肆意妄为、顶风违纪的干警,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厉查处。对于造谣中伤、侮辱诽谤执行干警的行为,组织上将给予澄清和保护,同时依法追究造谣生事者的法律责任。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