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工作信息
第 4 期
执行局综合办编辑 2013年12月20日
建华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
多年上访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
妥善解决好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既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的重要体现,也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根本要求。近日,在市中院执行局指挥协调下,建华区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多年上访的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
十三年前,李国民开办的美声达贸易有限公司与铁锋区文体局下设企业腾达商场因买卖合同产生了纠纷。2000年,经铁锋区法院一审、市中院二审判决确定由铁锋区文体局给付李国民开办的美声达贸易有限公司货款及运费136,741.02元,违约金13,258.98元,共计15万元。2002年12月,市中院指定建华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此案。建华区法院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找铁锋区文体局领导谈话,同时协调当时铁锋区政府。因被执行人铁锋区文体局无执行能力,建华区法院决定对此案发放债权凭证。从2012年开始,李国民多次找铁锋区政府,并多次进京上访。建华区法院多次单独、集体与李国民接谈,寻求让铁锋区政府和李国民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国民每次上访情绪都非常激动。尤其是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李国民再次到北京上访,并有要做出过激行为的表示。中院执行局长杨兴义同志当时正在北京主持信访工作,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接待了李国民并与其推心置腹的谈话,了解其真实想法和相关诉求,积极做其思想工作和稳定工作。杨兴义同志与铁锋区政府沟通,铁锋区政府表示先给付李国民5万元执行款,使得李国民激动的情绪暂时得以缓和。
从北京回到齐市后,杨兴义同志立即组织建华区法院院长、主管执行的副院长和执行局长等相关人员,共同研究李国民上访案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建华区法院要想尽办法、穷尽措施,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合理诉求,彻底解决李国民与铁锋区政府的经济纠纷,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长期上访积案。在多次与李国民约谈,与铁锋区政府沟通协调下,最终由铁锋区政府给付李国民本息款共计64万元,成功化解了李国民长期信访案。李国民对案件的圆满解决非常满意,成功化解了心结,并表示今后不再上访。
(根据建华区法院提供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