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齐齐哈尔中院举办扫黑除恶专题培训班,邀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李景辉对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与培训。本次培训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精神,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此次培训由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超轶主持。
培训明确了扫黑除恶斗争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强调扫黑除恶斗争是目前法院的重要政治任务,打击黑恶犯罪的广度、深度空前。会上,李景辉明确了“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实践中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集团犯罪及恶势力犯罪三种犯罪模式的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为日后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明了方向。并就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程序性问题进行了探讨,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不枉不纵、宽严有据,以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次培训对实践中如何准确界定黑恶势力犯罪、如何高效、准确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与指导作用。会后,全市两级法院干警表示深受启发,要将《指导意见》作为纲领性文件,强化程序和证据意识,坚持依法办案、宽严有据,从快从重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