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拜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井永恒率先垂范,担任审判长参与案件审理,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志刚、刑庭庭长刘春妍组成合议庭,在拜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
案情回顾:
公诉机关指控称:因土地耕种纠纷,孟某江家与邹某勇家曾发生口角厮打。2018年3月19日15时许,孟某江酒后持斧子先到邹某勇的岳父赵某福家,用斧子对赵某福头部打击三下,然后到邹某勇家用斧子击打邹某勇头部一下,击打邹某勇的父亲邹某喜头部二下,并在争执中将邹某勇的母亲王某霞弄伤。邹某勇与父母躲入屋内后,无法进屋的孟某江将邹某勇家玻璃砸碎。经鉴定,邹某喜重伤二级、伤残十级,赵某福轻伤一级,邹某勇、王某霞轻微伤。孟某江于作案当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庭审现场:
庭审前,井永恒院长认真阅读了全案卷宗材料,与合议庭成员共同研判案情、做足庭审准备。庭审中,合议庭准确归纳争议焦点,组织控辩双方围绕全案的证据进行了一一质证,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在井永恒院长的主持下,严谨规范、节奏紧凑、公开公正,并全程在黑龙江法院网视频台和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现场约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院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体现了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整体要求,从而更有力的促进法院队伍建设和司法公开,促使更多优秀法官向审判一线聚集,能够极大的激发全院法官办案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