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执结了一起民间借款纠纷案件,曲折漫漫的还款路,让一起平常的案件变得靳棘密布,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调解,讲清厉害关系,让被执行人明白自己犯下的错误,主动履行还款的义务,也让申请人雪上加霜的家见到了一丝光明。
2004被执行人王某某以家中有事为由向申请人姚某某借款113200余元,借款到期后,王某某并未返还借款,经多次索要无果,申请人姚某某起诉至铁锋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执行人王某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并人间蒸发,经北京、石家庄几地的追查也查无影踪,直至2018年案件又有了一点点儿眉目,经查询系统反馈,王某某在连云港有一个银行帐户,帐户上显示金额一千余元,并在连云港有一处共同名下的住宅,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连云港,先是冻结了银行的帐户,又对房产进行查控,施压给王某某,这时王某某才露面来商谈相关事宜,执行邓法官和王某某讲解法律工作,释法析明,说明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如果列入失信名单会对自己名誉和未来生活造成的影响,再说明了一下申请人的现状,已经瘫痪在床多年,等等执行款才可以下一步的治疗,慢慢的王某某的态度也有所缓和,邓法官当即乘胜追击,对王某某展开调解工作,最终王某某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主动将执行款113200及利息合计140000余元,主动上交,案件得以执结。
当拿到这笔执行款,申请人激动的流下了眼泪,摇摇欲坠的家终于有了新的希望,这不是14万块钱呀,这是一个家新的开始,是申请人对法院的信任和认可,也是给被执行人上的人生中重要的一课,相信被执行人以后不会再心存侥幸,因为他深知天网恢恢,这也是法律的意义,不是在行为上的惩处,而是心灵上的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