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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法院依法同步公开宣判16起恶势力犯罪案件59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8-12-20 15:20:24



拜泉县人民法院


昂昂溪区人民法院


甘南县人民法院


克山县人民法院


龙江县人民法院


龙沙区人民法院


梅里斯区人民法院


讷河市人民法院


泰来县人民法院


依安县人民法院

    12月20日上午,齐齐哈尔法院对近期审结的16起59人恶势力犯罪案件,分别在龙沙、梅里斯、昂昂溪、讷河、龙江、拜泉、依安、克山、甘南、泰来等9家人民法院依法同步公开宣判。部分被告人家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旁听了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齐齐哈尔法院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证据裁判规则,依法高质高效审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此次宣判的16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的59名被告人,有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有在农贸集市强行收费、欺行霸市的“市霸”,还有纠集、教唆未成年人欺凌学生、勒索财物的“校霸”。经人民法院审理,这59名被告人分获3个月至20年不等的拘役或有期徒刑。

    这些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和宣判,充分表明了全市法院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和净化社会风气,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态度和决心。

    据悉,下步全市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李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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