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依安县人民法院孙宏斌院长带头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先后主审了一些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社会关注度高的刑事案件,如赵兴博等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聂天赐、吕中新电信诈骗案,刘天夫、国东刚盗窃通信光缆案。2018年12月28日下午,他又和两名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合议庭,担任审判长,主审了齐齐哈尔市监察委指定管辖的赵春雨挪用公款案及苗玉福、丁兆丰盗窃货车蓄电池案,上述案件除了一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不公开开庭审理外均公开开庭审理,进行了庭审直播,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在这几件刑事案件庭审时,依安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带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旁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长期以来,基层法院司法行政化倾向突出,审者不判、判者不审,违背司法规律。尤其院长多数时间忙于行政事务管理,基本不办案或即使办案其实也是由其他合议庭成员做主要工作,办案流于形式,也造成优质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针对这一情况,孙宏斌院长在法官入额后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的一些刑事案件,以法官身份回归审判一线,亲自参与到司法改革的实践当中。每次当他收到案件材料后,认真研究案情,分析案件存在的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审理本案做好充分准备。每次庭审前,他仔细阅读全部卷宗,召开庭前会议,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庭审方案,明确合议庭成员庭审分工。庭审中,他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主持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短暂休庭合议后当庭进行宣判,充分贯彻了刑事庭审以审判为中心原则。
通过孙宏斌院长带头办案,以他精湛的办案能力在重大、疑难、新型案件上形成示范和引领作用,使院庭长的经验和能力得到更好的发挥,也在业务上给年轻法官起到传帮带的作用。同时扩大了刑事审判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更有信心,释放了教育群众遵法守法的正能量。在孙宏斌院长深入推动院庭长办案制度常态化的带动下,依安县人民法院其他院庭长也主动承办各类案件,推动案件质效不断提升,大力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实际困难,减轻了一线法官的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