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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执行局召开四清专项整治会议并部署2014年上半年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4-02-18 10:41:54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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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综合办编辑             2014128

中院执行局召开“四清”专项整治会议

并部署2014年上半年执行工作

127上午,中院执行局召开“四清”专项整治会议,并部署2014年上半年执行工作。中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参会,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杨兴义到会,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上,传达了省法院关于开展执行案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强调了抓好“四清”工作,即:清理执行案件违法收费,向当事人索要回扣、赞助费,将办案费用向当事人摊派问题;清理占用、挪用执行回款及所查封扣押标的物问题;清理执行回款无正当理由迟延交付问题;清理执行案件不符合条件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问题。执行局副局长单英伟、执行一庭庭长李云飞分别就“四清”工作、案件信息录入、积案清理、需进行评估拍卖案件应注意的工作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杨兴义同志对2014年上半年执行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切实抓好“四清”工作。对已经结案的案件要进行回头看,每一名办案人都要做好自查工作,做到底数清,发现问题的要马上纠正,春节后要上报自查情况,做好迎接省法院检查的准备工作;二是要做好未结案件的清理。争取6月底前将未结案件清理完毕,结案率要达到80%以上。对仍然未结的案件要说明原因,必要时实行交叉办结制。对于清理卷宗要高度重视,减少问题发生;三是要按法律程序办案,该审批的要严格审批。如评估拍卖等容易出现问题的工作,更要严格把关,不能因工作不细致出现瑕疵;四是要文明执法、文明办案,杜绝冷、横、硬、冲、烦等不良作风,要注意工作态度,避免因工作态度问题造成当事人误解;五是要增强团结,相互补台。要有集体观念,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能袖手旁观;六是要处理好执行信访案件。要有思路、有办法、会处理,尤其是在敏感时期,一定要认真对待;七是要遵章守纪。要认清形势,要提高政治敏感性,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制度要求,杜绝出现“三同”办案等问题;八是要充分运用执行措施。如采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媒体上予以曝光等办法。各院要在春节前利用好当事人回家过年的时机,适时采取执行措施,努力提高涉民生案件执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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