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执行行为,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的工作作风,2月18日下午,富裕法院组织执行局干警集中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竖起执行工作的十条“高压线”,拧紧干警执行纪律的紧箍咒,让警钟长鸣。
学习讨论会上,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霍振刚对“十个严禁”进行了全面解读。他指出,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感受得到的方式得到实现,但近年来,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作风不正等突出问题,损害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最高法出台规范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行为的“十个严禁”,被划入“禁区”的行为,都是曾经阻碍司法公正、饱受群众诟病的执行难老问题。触碰“十个严禁”高压线的法院工作人员,将被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体现了最高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敢于向自己“开刀”、解决灯下黑的决心和勇气。因此,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的“十个严禁”及其内涵,进一步提高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认识,增强执行“十个严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霍振刚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依法执行、廉洁执行、主动执行,绝不能碰触十条“高压线”。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进行问责追究,督促整改;对严重失范执行、违法执行的人员要进行全院通报,并建立起反消极执行和执行纠错长效机制。要结合“司法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让“十个严禁”真正成为破解执行难的利器。霍振刚还对当前执行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