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2月20日上午9时,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被告人杨某等八人涉嫌强制猥亵、非法拘禁、聚众斗殴一案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铁锋区法院今年审理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及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参加了庭审。
铁锋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杨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我市不同地区先后多次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他们为非作恐,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依法应当严惩。被告人的行为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属于恶势力。
为确保庭审质量和效率,铁锋区法院制定了周密的庭审计划,选派骨干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精准深入分析,为涉恶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同时增强警务力量,全力保障庭审有序开展。
庭审过程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原则,突出庭审实质化,合议庭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权利,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庭审历时近五个小时,全程有条不紊地进行。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该案的公开审理,有效的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彰显了法治权威,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铁锋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依法、准确、有效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今后工作中,铁锋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发挥审判职能,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通过与公、检和纪检监察委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质性进展,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