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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求人】泰来法院法官上门调解促纠纷化解

  发布时间:2019-04-03 14:27:23


一起历时12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主审法官的巧妙调解下使原被告双方重新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2006年原告购买了被告和其爱人所有的房屋一座,由被告女儿代为与原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原告将购房款交给了被告,被告将房屋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交给了原告,但双方未及时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被告爱人去世,房屋过户事宜一直被搁置。后原告找到被告要求过户,但因被告和其子女之间一些家庭矛盾未协助原告进行过户,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法官拿到卷宗后了解到被告是一位年近80的老人,身体不适,行动不便。为方便群众及时解决纠纷,法官通过与原、被告沟通,带着书记员来到了被告家里进行调解。法官了解到了被告不配合过户的原因是子女之间对售房款分配事宜有些矛盾,法官与被告子女进行了电话沟通,向其解释说明了房屋买卖合同及物权变更登记的相关规定,最终打消了各方的顾虑,被告同意协助原告进行过户。在法官的调解下即解决了原被告的房屋过户纠纷又化解了被告与其子女间因房屋过户产生的矛盾。

法官秉承着“民心如尺,法重如山”的院训,坚持把人民的满意度作为评价自身工作的标尺,努力使每一个案件都能实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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