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审判委员会,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涉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齐齐哈尔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毕同春主持会议并讲话。
毕同春要求中院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要深入学习领会“两高两部”下发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理解与适用。毕同春要求全市法院:一要抓好深入学习。将学习“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四个文件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二要抓好严格执行。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涉恶势力刑事案件、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弱暴力”“套路贷”的法律标准,既不能人为“拔高”,更不能违反规定做“降格”处理,认真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坚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同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一体推进,努力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三要抓好协调配合。中院各部门要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深入了解和把握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特征,深入了解和把握“弱暴力”和“套路贷”的刑事案件特征,对于在审理案件中发现问题线索的,要及时向本院扫黑办汇报,确保全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整体合力。全市法院在执行“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的过程中,要加强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纪委监委的协调配合,强化提前介入,严格执行法律标准和证据标准,确保“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和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