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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03-24 15:27:49


 

2013年,全市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维护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依据审判质效和绩效考评标准,深入开展“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竞赛活动,涌现出一批办案质量好、群众信得过的优秀法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表彰先进,激励和调动广大法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促进我市法院整体司法水平的不断提升,市中院决定:

一、宋知、于丹、米志刚、袁克斌、石岩、王喜亮、王英凯、刘晖、王显军、刘永洁等10名同志为“办案标兵”;

二、杨光、杨春景、刘宝、梁凤凤、张学博、崔霞、张立彬、隋成文、李磊等9名同志为 “调解能手”。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为全市司法审判工作做出更优异的成绩。全市法院广大法官要虚心向受到表彰的同志学习,切实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进一步激发广大法官“学先进、比贡献、创一流”的工作热情,将提高审判水平与落实审判责任结合起来,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为维护大局和谐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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