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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共青团中央命名建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发布时间:2019-04-28 09:37:22



    日前,由共青团中央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12家部委成立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荣誉表彰,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建华区法院辖区内有各大中小院校21所,是齐齐哈尔市的教育中心城区,还包括朝鲜族、回族、蒙古族、达斡尔族等少数民族学校,学生成分复杂,是青少年犯罪的多发区。2015年前,刑事案件中涉及学生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比例高达7%。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一直是建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项重要课题,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建华区法院多年来不断强化与公安、检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与共青团、妇联、教育、社区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学校、社区、学生、家长多方位的普法教育及判后的延伸教育,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遵守规则和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良好的环境大大降低了未成年人犯罪率,截止到目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刑事案件中涉及学生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占比下降至2%。

    建立预防为主的制度。把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制度,把学校作为法制教育的主阵地,派员到中小学校担任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校园普法讲座。通过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教师、家长参观法院。制作视频、动漫等新颖普法课件,让学生们认识到什么是犯罪,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确保安全和自护自救。让教师和家长懂得如何减少、预防犯罪,达到了“学生受益,教师获益,家长满意”的社会效果。

    建立少年合议庭制度。少年合议庭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注重从程序上和实体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体现司法人文关怀。规定在法庭上不对青少年被告人使用械具,庭审时法定代理人必须到庭,为其指定辩护人,邀请具有丰富青少年工作经验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以便更有效的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工作。

    建立法庭帮教制度。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向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放未成年人情况调查表,从中了解未成年人本人及其家庭情况、家庭管教情况、平时表现、犯罪原因等,找准帮教的切入点,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原则,在审理一些因缺少家庭温暖、教育缺失等因素导致青少年失足犯罪的案件中,积极为误入歧途的青少年进行心理疏导,修复家庭关系,矫正他们的错误心态和思想,并争取社会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改过自新,真正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采取慎用刑罚制度。针对未成年人尚处于成长时期,具有相当大的可塑性,易于接受教育,改造可能性大,重归正途的机会大的特点,尽量选择适用非监禁刑,达到教育感化的目的。对未成年人罪犯适用非监禁刑的比率是80%,占人犯总数的7.1%。

    建立延伸帮教制度。在判决后坚持“三个延伸”,即回访考察延伸、帮教措施延伸、帮难解困延伸,以教育、感化、拯救帮助失足青少年健康成长,避免其重新违法犯罪。对学生犯罪向所在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帮助其复学。对辍学的未成年人,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帮助,让失足青少年学得一技之长,目前,建华区法院所判处的未成年人无再次违法犯罪,学生复学率100%,辍学未成年人已全部考取技术专业证书,走向工作岗位,成为对社会有用的技术工人。

    这个“国字号”荣誉为建华区法院青少年维权工作打了一针强心剂,建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带着这份荣誉,积极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不断拓展和创新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方式、方法,温暖每一个迷惘少年,挽救失足青少年,开拓出一条法理与情理相融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少年司法之路,为青少年打造一片法治蓝天。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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