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金融部门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为企业及社会提供金融信贷服务,促进地域经济发展,维护良性社会经济秩序,拜泉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干警总结近期审理的涉及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的情况,向金融企业发送了若干司法建议:
一是完善借贷合同中关于人民法院送达地址的约定。在双方签订借贷合同时明确约定产生民事纠纷时人民法院的送达地址,为诉讼及审理程序提供便利,提高审判效率,以保障金融机构债权的尽快实现。
二是加强对抵押物的实地勘察。建议金融机构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对抵押物进行实地勘察,确认抵押物权属,以减少抵押物权纠纷,从而保证债权的充分实现;
三是加强对按揭贷款合同内容真实性的审查。督促金融机构主要工作人员及其负责人认真履行职务,对贷款中的签字、盖章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民三庭法官在今后将继续总结金融贷款案件的审理经验,及时向金融机构输送司法建议,促进金融机构构建合理的纠错解决机制,为金融机构债权尽早实现、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