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碾区法院执行局办理一起申请人杨某霞与被执行人侯某发、侯某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查封被执行人侯某娜所有的车牌号为黑BJY726白色起亚牌小型汽车,因侯某娜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未将该汽车开至指定地点。碾区法院根据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齐齐哈尔公安局联合发布的齐法(2018)1号关于查控被执行人车辆的通知,通过中院指挥中心委托交管部门对被执行人侯某娜所有的起亚牌汽车进行查控,被执行人侯某娜于2019年4月30日中午驾驶该汽车行驶至碾子山区站前交通岗西100米处时被交管部门扣留,并通知我院前往办理移交手续。
这是碾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全市首例由交管部门协助查控被执行车辆的典型案例,必将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起到典型示范的作用。今后碾区法院将继续严厉打击恶意逃避和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战果,努力将老百姓执行不求人落在实处,实现执行当事人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