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省委决定命名400家单位为“2017-2018年度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黑龙江法院38家单位榜上有名。
其中,齐齐哈尔市克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龙江县人民法院景星人民法庭、讷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泰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甘南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榜上有名。
泰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承担着立案、诉前保全、诉前调解等审判职能及审判流程、上诉、发回案件的登记、移转,法律服务、便民咨询等多项审判辅助职能工作,是集审判业务与综合管理于一身的综合性机构。现有干警6名,其中3名中共党员。近年来,立案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以创建“青年文明号”等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深化司法为民举措,营造和谐诉讼服务环境,获得了各界认可。连续多次被评为院“四无”审判庭、调研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被市中级法院评为人民满意好法庭,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并获得了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授予“2015-2016年度青年文明号”荣誉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的“三星级诉讼服务中心”称号。干警多次获市级“优秀法官”、“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并多次在院调研成果评选和宣传工作考核中获奖。
甘南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现有正式司法警察8名,协警6名,聘任制人员3名。在上级警队和本院党组的领导下,甘南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坚持司法警察工作服务和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指导思想,严格管理,苦练内功,攻坚克难,勇于创新,提高了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2016年获得省法院授予的“五星级警队”荣誉称号;2017年荣获“全省星级警队创建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荣获“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讷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现有干警32人(含送达组7人),35岁以下干警23人,占全庭总人数71.88%。立案庭承担着立案登记、立案调解、诉讼引导,材料收转、法律咨询、信访接待、申诉审查、民商事案件送达、判后答疑、司法救助等多项审判及辅助性工作,是审判业务与综合业务于一身的综合性机构。讷河市法院立案庭仅仅2017年立案登记10000多件案件(含1000多登记案件),速裁、申诉审查、诉前调解550多件。作为窗口部门,热情周到的服务,是窗口服务的一大特色。立案庭作为法院的窗口,注重发挥青年干警的特点,对每一位来诉来访的群众做到了:用耐性、热心、诚心、细心和爱心展示服务窗口法官的精神面貌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龙江县人民法院景星人民法庭辖区面积2450平方公里,管辖一镇二乡五场一湖一库,辖区共有54个行政村,281个自然屯,人口总数为20余万人。景星法庭自建庭以来,成绩显著,连续多年获得各项荣誉,2011年度龙江县政法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全市优秀法庭、2013年龙江县第十八届劳模先进集体、2015年县第十九届劳模先进集体、2015年人民满意好法庭、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法庭等荣誉称号。
克东法院刑事审判庭深刻把握新时代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自觉践行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宗旨,深入推进落实市中院及院党组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打击刑事犯罪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金融安全,努力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7年、2018年均被克东县委政法委评为年度政法工作先进集体,法官刘莹、谭丽敏多次被克东县政府授予嘉奖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