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法治微讲堂给大家讲一下什么是“软暴力”,让我们从一则案例说起。
张志武(化名)是个有志青年,很想有一番作为,2018年,他向一家金融公司借了点“高利贷”,想要挖掘人生第一桶金,没想到,金子没挖到,自己的人生满是坑洞了。原来,因为经营不善,小店亏本,眼看借款期限将至,无法偿付本息。果然,借款期限届满后,张志武发现自己家大门上被贴上了各种“催款通知”,单位大门也被用红色涂料喷涂上“张志武还钱”的字样,更重要的是他发现有人始终跟着他和家人,不远不近,半夜经常有莫名电话打进来,响几声就挂断。张志武及其家人被吓破了胆,赶紧东挪西凑还款后,对方才罢休。张志武遭遇的就是“软暴力”。
什么是“软暴力”
“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犯罪特征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3.影响到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经营。
4.通过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表现形式
1.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
2.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
3.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4.通过信息网络或者通讯工具实施,符合“软暴力”基本信息的违法犯罪手段,也应认定。
性质属性
“软暴力”手段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特征”以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4条规定的“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违法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这一概念中的“其他手段”,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具体规定定罪处罚。
社会影响
实施软暴力的团伙,他们没有明火执仗、打打杀杀,而是采取非法侵入住宅、摆放花圈、断水断电等手段,看似“不战而屈人之兵”,实则严重影响老百姓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恐惧、恐慌,这就是软暴力,黑恶势力犯罪呈现出明显的日常活动向软暴力发展变化的特点。
遭遇对策
软暴力犯罪和“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已经被列入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的范围,如果你像上面的张志武一样,遭遇了软暴力,或者是发现身边有这种现象的,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选择到龙沙区法院举报方式包括
1.拨打电话0452-2331556
18546115675
18546115670
2.发送举报邮件至lsfyshc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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