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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挥利剑 出重拳 对黑恶势力犯罪“奋起千钧棒”

  发布时间:2019-05-15 09:40:34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进行,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铁锋区人民法院采取了系列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铁锋区人民法院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推进会、党组专题研究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认真研究和部署相关工作。按照上级法院及区委的要求,该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事审判庭,由刑庭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刑庭全体干警具体负责扫黑除恶相关日常工作,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团队建设,提高审判水平。选取了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审理工作,确保办案质量。加强对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由研究室承担对全院干警进行扫黑除恶工作的学习辅导,让全院干警学习不仅掌握《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还掌握好相关司法解释的指导意见,掌握最新的刑事司法政策,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办案水平。在审理普通刑事案件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做好涉黑案件线索的采集梳理工作,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并移送侦查机关。

三、坚持依法审理,保证办案质量。铁锋区人民法院将围绕扫黑除恶各类重点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对检察院起诉的涉黑案件优先办理,结合刑事速裁和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案件,严格执行审限要求,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高度重视涉黑案件的审理工作,年初审理的“崔氏四兄弟”为首黑恶犯罪集团案件,由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与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组成合议庭,庭审过程中严格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加强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的沟通协调,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完善证据认定规则,确保案件质量,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既实现从严从快打击犯罪,又不降低审判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法院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精短简练、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和视频;组织干警深入辖区的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宣传扫黑除恶知识并发放涉黑除恶宣传册和宣传单,在法院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定期更新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有关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及时知晓工作动态。

五、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信息报送。一方面加强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和区司法局的联系,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动向,增强扫黑除恶工作的针对性;另一方面建立请示汇报机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重大事项及时采用书面向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党组请示报告,确保法院审判的涉黑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还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简报,将法院开展的一系列扫黑除恶活动,及时向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等部门报送。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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