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拜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云飞率先垂范,担任审判长参与案件审理,与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军、刑庭庭长刘春妍组成合议庭,在拜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案情回顾:2018年8月12日20时许,被告人刘某因琐事与被害人邹某产生矛盾并争吵,后刘某持刀将邹某腿部划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邹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被告人刘某于2018年9月5日主动到拜泉县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开庭前,李云飞认真阅读了案件卷宗材料,深入研究案情,为庭审做足了充分准备。在李云飞有条不紊的庭审指挥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庭审程序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庭审全程在黑龙江法院网视频台和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
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不仅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更激发了一线法官的工作热情,从而更有力的促进法院队伍建设和司法公开,不断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