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纪检监察巡视制度,开展巡视工作,既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又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制度创新。在法院系统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制度,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下级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有利于及时发现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审判工作中容易滋生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督促廉洁司法,促进法院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下面,笔者结合法院工作的实践,就如何在法院工作中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巡视制度,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巡视制度的重大意义
(一)开展巡视工作是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严肃党的纪律的迫切需要。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坚定不移地贯彻好这个方针,是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实行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干部异地任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档案等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不少经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得到完善。但是,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仍然是监督的薄弱环节,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实行巡视制度,开展巡视工作,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有利于促使领导干部做到廉政勤政,保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维护班子团结和党的纪律的严肃性,确保政令畅通。
(二)开展巡视工作是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来抓,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但是,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反腐倡廉任务十分艰巨。一些违纪违法的干警,案发前都规避监督,被查处后又追悔缺少监督或没能主动接受监督。实践证明,开展纪检监察巡视工作,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方方面面的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了解,及时发现和掌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政勤政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那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那些隐藏较深而没有被揭露出来的问题,那些群众意见大而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然后通过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对于一般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及早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于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报告,便于组织力量进行查处。正反典型说明,开展巡视工作,对于促进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开展巡视工作是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构建惩防体系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个党内重要法规,着力解决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对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而深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从严治党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重要保障,全面加强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调研宣传等各项工作,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提供了有力指导。要全面建立责任、教育、制度、监督、惩治、预警等6个机制。《党内监督条例》将加强党内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明确,体现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有机结合,明确规定了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同时,将巡视制度作为监督的重要手段予以明确,这是党内监督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极大地丰富了监督的方式。巡视检查是重要而有效的监督形式,巡视制度的实施,可以深入了解、及时掌握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情况,强化事前、事中监督,既督促领导干部管好自己廉洁从政,又督促领导干部带好队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可以把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腐败现象的滋生。这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和监督检查,也是对领导干部的高度负责和关心爱护。
二、人民法院开展纪检监察巡视工作的具体操作
(一)巡视前的准备工作
1、拟定计划。上级法院成立由纪检组和监察室组成的巡视办公室,拟定年度巡视工作计划,征求巡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如同级纪检委、人大、政协等部门)意见后,呈报院党组审批。
2、制定方案。根据年度巡视工作计划制定巡视工作方案。
3、组成人员。组成巡视组,确定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及组成人员。巡视组以巡视办人员为主,也可从其它部门和巡视工作人才库中抽调。
4、了解情况。巡视组可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向相关部门了解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5、集中培训。根据巡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巡视组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
6、下发通知。巡视办一般应在开展巡视前7天向被巡视单位发出巡视通知。
(二)巡视实施工作
1、巡视预告。巡视组到达被巡视单位前,委托被巡视单位在办公地点的醒目位置张贴并在法院网上发布巡视预告。
2、通报情况。巡视组到达被巡视单位后,巡视组组长向被巡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通报巡视工作的有关事宜。
3、设意见箱。巡视组责成被巡视单位按照要求,在办公地点适当位置设置意见箱,巡视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开启。
4、巡视动员。召开被巡视单位全体干部参加的巡视工作动员大会。
5、民主测评。巡视工作动员后,巡视组对被巡视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6、听取汇报。巡视组听取被巡视单位党组近年来的全面工作汇报。根据工作需要,还可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题汇报。
7、个别谈话。巡视组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谈话对象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8、调阅资料。调阅被巡视单位有关原始资料及其他资料。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复制有关资料。
9、走访了解。巡视组要走访当地主管政法工作的党政领导以及纪检监察、组织等有关部门,听取他们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评价和意见。
10、实地调研。巡视组有选择地到被巡视单位的基层法庭实地调研。
11、组织座谈。分别召开被巡视单位干部群众、离退休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12、问卷调查。采用无记名方式发放问卷调查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13、抽样调查。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对被巡视单位的主要工作或某一方面工作进行抽样检查。
14、列席会议。巡视期间巡视组可列席被巡视单位的党组会、党组民主生活会等有关会议。
15、受理信访。巡视期间,对反映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进行初核调查。重要问题及时报告,根据领导的要求和有关部门的意见进行处理。
(三)总结汇报工作
1、梳理情况。巡视期间,巡视组应采取碰头会、汇报会等形式,及时汇总、归纳、分析和梳理有关情况,初步形成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基本评价和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及建议。
2、交换意见。巡视工作结束前,巡视组与被巡视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撰写报告。巡视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整理有关材料,形成巡视工作报告及其他专题报告。
4、巡视汇报。巡视工作结束后,向派出单位党组和主管领导汇报巡视工作情况。
(四)成果运用工作
1、反馈意见。巡视组及时整理对被巡视单位的巡视意见,经院领导同意后,派专人或发函的形式进行反馈。
2、廉政谈话或诫勉谈话。受院党组委派,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可与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或诫勉谈话。
3、检查整改。被巡视单位收到反馈巡视意见30日内,向院党组上报整改方案,同时抄送巡视办。根据工作需要,巡视办组织对被巡视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信息交流。每次巡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对被巡视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的基本评价和巡视意见,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供依据;将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记录转交监察部门存入廉政档案;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有关资料;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巡视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向党组汇报后,按照局领导意见,转交相关庭室阅处或承办,有关庭室应将办理的情况向巡视办作必要的反馈或通报。
5、资料归档。巡视组要及时整理巡视工作的有关资料,交巡视办统一归档。
三、如何健全纪检监察巡视制度
(一)建立完善巡视成果运用工作的制度。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巡视成果运用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巡视成果运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对巡视情况报告、意见反馈、责任分解、整改落实、督促检查等环节进行规范,形成巡视成果运用的保障机制。整改是做好巡视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巡视成果的直接体现。一要落实整改责任。要明确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被巡视党组织要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二要注重整改实效。对于一些共性问题,要高度重视、统筹研究,找出病灶,举一反三;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方面的顶风违纪问题,要及时督促查处,立纠立改;对个性问题,要认真排查,抓早抓小,切实堵住漏洞。三要加强整改监督。要以公开促整改,整改结果既在本地区本部门进行党内通报,又向社会公布,接受党内、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必须严肃问责,决不放过,确保巡视成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巡视工作汇报机制。巡视工作结束后,巡视组要全面梳理和总结被巡视单位有关情况,撰写巡视报告,并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组汇报。党组要在听取巡视组汇报的基础上,统揽全局,对巡视中发现的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以及具有全局性、普遍性和苗头性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解决。巡视工作部门要及时向被巡视单位反馈巡视意见。巡视报告是体现巡视成果的重要载体,直接关乎巡视效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工作“就是要发现和反映问题”,“要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发现问题的责任意识、敢于提出问题的党性意识”。必须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的观念,做到剑指问题,一目了然。内容要实,要紧紧抓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根本,突出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两个责任”的落实等。问题要清,重点发现被巡视单位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线索要准,要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标准,准确把握处理意见建议档次。意见要明,要负责任地提出建议,做到客观准确、实事求是,有针对性、操作性,不能含糊其辞、过于笼统。
(三)建立健全移送转办机制。巡视工作部门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及时查处;对涉及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工作的有关问题,要移送人事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对审判工作、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移送有关业务部门、财务审计部门进行处理。各受理部门要认真执行巡视成果运用督察制度,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巡视工作部门,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台账管理,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要把好“处置关”。各相关部门对巡视组移交的每一件事项,都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置。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加快速度,加大力度,保持强度,优先处置。
(四)建立健全监督整改机制。巡视结束后,要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被巡视单位要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并认真执行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报送整改情况,使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巡视工作部门要通过实地督查、发函督办等方式,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加强督促落实。
(五)建立健全巡视工作档案。巡视工作办公室要将巡视情况报告、反馈材料、案件线索以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等材料分类归档,并作为党组考察和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巡视组的有关巡视结论作为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重要评价依据,将巡视组对班子成员有关廉政勤政的评价纳入廉政档案。人事部门对被巡视地区的领导干部涉及提拔任用的,在提请党组讨论前,要听取巡视组的有关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努力实现巡视监督与信访监督相互结合、巡视情况与干部考察相互沟通、巡视成果与廉政档案综合运用。
(六)建立健全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是专门履行党内监督和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职能的机关,其工作性质与工作任务决定了这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受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管理,干部考核管理机制与晋升激励机制与其他公务员并无不同。由于工作任务的特殊性,纪检监察干部往往被孤立、排挤,甚至遭到打击报复。在干部选拔推荐投票中,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往往因为得票率较低而难以得到提拔和交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干事的积极性。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借鉴香港关于廉政公署的管理体制,建议对纪检监察干部任用选拔与其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相互分离,出台单独的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明确规定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任用的标准、条件、程序,从而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干部晋升渠道。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腐败犯罪现象不断趋于“高智能化”,高科技、高智商腐败手段层出不穷,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与技术性越来越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适应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任务、提高反腐败斗争有效性的迫切需要。当前,在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上,主要存在着专职不专、准入机制不完善、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要着重完善四项机制。一是职责界定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既要履行好本职工作,又要从与性质、职权不相符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二是干部准入机制。参照法官、检察官的管理模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三是干部职业化机制。着重建立一支以纪检监察为专门职业和终身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地位和职业保障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