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司法审判工作明确了发展思路,坚定建设新时代现代化人民满意好法院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应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人民司法前进的方向。
我们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基层法院队伍。“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司法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行使好审判权,就要向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方向前进。大量案件在基层法院,维护法律权威、树立司法公信的基础也在基层法院,要保证每一名法官都向着公平正义的方向前进,就必须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基层法院队伍。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法院队伍的政治灵魂,我们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法院队伍建设的第一位,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以牢固的“四个意识”、坚定的“四个自信”、过硬的“四铁队伍”,确保法官履行公正司法的审判职责。
我们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解读立法精神。通过这次培训,使我们深刻领悟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的深刻内涵。当前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我们要重点解决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问题。机械执法的后果会导致小矛盾变成大纠纷,就案办案的后果会导致个案纠纷变成群体矛盾。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的要求,正确解读立法精神,准确适用法律规定,就一定能够确保公正司法的正确方向。在今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我们要注重引导法官和干警学思想、学理念,学而致用。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从实际出发,就是要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要求运用到司法审判实践中,通过实践丰富立法精神的新内涵,依法解决好新矛盾、新问题,更好地服务于发展大局。
我们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司法审判方向。通过这次培训,使我们深刻感悟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和实践意义。人民法院是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司法审判是政法工作的重要一环,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的标准,去评价司法审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司法人员必须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的要求,把握司法审判方向,“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完成基本任务,追求核心价值,实现根本目标。
我们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通过这次培训,使我们深刻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的爱民之心,赤子之情,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丰富内涵。要求我们司法审判人员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提醒我们“人民群众每一次经历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我们要把这些思想理念落实到司法审判实践中,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打造好诉讼服务窗口,落实好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直播公开的要求,持续做好法院开放日活动,完善新闻发布会机制,让人民群众走近司法,让司法走进群众心里,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公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新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实现基层人民法院司法审判服务大局的新作为、新境界,为我市法院建设新时代现代化人民满意好法院贡献更大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