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掀起学习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热潮
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好向于海河同志学习的通知>的通知》要求, 市中院党组决定将开展向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于海河同志学习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自3月末起,市中院陆续将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上传至法院内网《学习园地》专栏,供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学习。4月16,市中院召开集中学习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向于海河同志学习的文件精神及《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向于海河同志学习的活动方案》,并就开展具体活动进行了部署和要求,会后,组织干警观看了专题片《农民的儿子于海河》。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向于海河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心系群众、一心为公的公仆情怀;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的实干精神;艰苦朴素、清正廉洁的崇高品格。
在学习于海河先进事迹后,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以于海河同志为榜样,始终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不断增强同群众的感情,自觉成为群众利益的实现者、维护者,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新的更大成绩。
于海河同志是全省党员队伍中涌现出的优秀代表,是全省党员干部的时代先锋。市中院采取集中学习、分散学习等多种形式,在广大党员干警中迅速掀起了向于海河同志学习的热潮,形成了以于海河同志为榜样,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