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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庆同志获得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9-06-26 17:40:43



6月25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王沪宁等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受表彰代表。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 摄

  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25日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向他们表示热烈祝贺,勉励他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更加优异的成绩。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参加会见。

  包括依安县人民法院刘亚庆同志在内,全国法院系统共有八位干警获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一个集体获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刘亚庆同志事迹

  刘亚庆生前系依安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矛盾多元化解中心主任,一级法官。2017年10月24日,依安法院矛盾多元化解中心举行揭牌启动仪式后,刘亚庆因长期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4时30分牺牲在工作岗位,享年57岁。刘亚庆于1983年进入依安法院工作,始终坚守在司法审判工作第一线,30多年共办理5000余起案件,连续多年无重审改判案件、无一错案和上访缠诉案件。他牢记党的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认真倾听当事人的倾诉,潜心研究当事人的心理,善于运用法律思维和日常社会思维结合的方法化解矛盾,所办案件调撤率达到60%以上。他主持制定了《依安县人民法院繁简分流、快审速裁、诉调衔接及财产保全程序操作规则(试行)》,探索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他清正廉洁,不徇私情,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法院,用生命书写了对司法审判事业的忠诚和执着,展现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精神风貌。




责任编辑:李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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