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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区法院扫黑办张贴通告 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

发布时间:2019-07-05 11:01:38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司法厅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7月2日、7月4日,昂区法院的干警在街道办事处、广场、市场、客运站、火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通告,详细公示投案自首的方式、认定条件,限令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该公告的张贴,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起到震慑作用,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并深入发动群众,形成浓厚社会氛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只有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的出路!

    希望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广大群众,积极踊跃参与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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