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工 作 简 报
第2期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编辑 2014年3月4日
以对人民和法院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
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召开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3月3日,市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及近五年退休退养的老党员同志参加了会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督导组组长高立群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郝伟夫作了动员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颖辉主持会议。
郝伟夫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必须从党的执政基础、党的宗旨、国家命运的全局深化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为民司法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司法审判要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同,就必须克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陋习,就必须把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公正司法核心价值的必然选择。要担当起推进全市法院科学发展的历史重任,让案件裁判的法律事实贴近客观事实,得到群众的认同,就必须克服主观臆断的官僚主义、坐堂问案的衙门作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公开司法保障清廉的必然途径。要以公开审判,织密限制审判权力滥用的网格,以严格的制度规范、严密的管理规范、严谨的行为规范,管住审判人员的权力、思想、手脚,落实为民公正司法,树立法律权威,取信于民。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公信司法促进和谐的必然前提。实现公信司法,就必须得到群众对司法审判行为、司法裁判结果的认同,更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期待解决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的问题,以简易便捷的司法诉讼,以优质高效的司法审判,服务于民。
郝伟夫同志要求,市法院必须严格按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务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我们根据市委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的基本要求,结合我院自身特点和突出问题,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要明确任务要求。要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更加”要求,把三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二是要把握关键环节。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我们要准确把握好原则、时间、方法、步骤,进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坚持领导带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敞开大门、坚持从严要求。三是要注重取得实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教育和实践并重,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在求实效上下功夫。
郝伟夫同志特别强调,在开展群众路线活动中要切实做到“四个零”,即要在推动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解决上见实效, 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让便捷高效司法“零成本”的服务于群众;要在推动司法服务作风根本转变上见实效,落实庭长值班接待制,让优秀司法资源“零距离”的服务于群众;要在推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实上见实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让为民公正司法“零失误”的服务于群众;要在推动司法惠民树立司法公信上见实效,切实减化办事程序,让司法惠民机制“零懈怠”的服务于群众。
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督导组组长高立群要求市法院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要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的统一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具体工作中贯彻中央、省市委的要求,同时要开展好有亮点的自选动作,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统筹兼顾。
为了将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实践活动紧密联系,市法院还将在活动期间开展“现场诉难”群众教育法官专项活动,让打官司遇难的当事人,给法官讲述诉讼经历,教育法官感受群众的诉讼难处,推进作风转变。教育实践活动是关系全局的重要政治任务,市法院的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取得实效。
报:省高院党组成员,省高院办公室、研究室,市委办公厅、纪检委、政法委,市人大办公厅、内司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综治办,市委第十督导组。
发:本院党组成员,本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院长、研究室主任。
(共印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