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工 作 简 报
第4期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编辑 2014年3月25日
接受监督 改进工作
不断规范三类案件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年初,中政委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对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更好落实文件各项规定,结合市法院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江带领审监一庭四名同志,自3月12日起,先后利用三天时间,走访四所监狱、两个社区矫正机构,采取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听取监狱干警、服刑人员、罪犯家属、驻狱检察员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意见,梳理问题,研究对策,开展专题实践活动。
此次活动中,调研组提出此行不谈成绩,多谈意见,针对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时存在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配合、协作问题以及对刑事政策的理解与适用问题听取了意见,交流了看法。调研组与驻狱检察员、服刑人员、罪犯家属采取了背靠背的调查方式。与监狱干警面对面交流过程中,调研组认真解答了几所监狱的干警提出的问题,有在财产刑、附带民事赔偿履行方面、达不到保外就医标准的病残犯减刑等共性问题,也有各监狱因在押犯类型不同存在的个性问题。与驻狱检察员就监狱计分考核、减刑假释方面存在问题进行了交流,希望驻狱检察员强化对这项工作的全程监督。在与服刑人员、罪犯家属分别谈话过程中,调研组认真了解了服刑人员的减刑情况,并鼓励服刑人员好好改造,同时征求了罪犯家属对法院办理减刑等案件的意见。
3月18日下午,调研组来到铁锋区龙华街道办事处和龙沙区正阳司法所,与市司法局、北三区司法局领导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就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和宣告缓刑案件在审前调查评估、裁判文书送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调研组表示将与市检察院协调完善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
此次专题实践活动得到监狱干警、司法行政部门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等调研对象的广泛认可。审监一庭全体同志也深切感受到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确保公正司法、促进司法公开的积极意义,并表示对征集到的意见,应该解决的一定解决;无法解决的,将以工作专报的形式报给省法院,为上级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最详实的基础资料,同时将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一律”的要求,规范审理“三类”案件。
(根据市法院审监一庭提供材料整理)
报:省高院党组成员,省高院办公室、研究室,市委办公厅、纪检委、政法委,市人大办公厅、内司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综治办,市委第十督导组。
发:本院党组成员,本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院长、研究室主任。
(共印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