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负责人 刘 佳
李庆军同志的先进事迹体现了党员干部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精神风貌,是新时代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典范。在今后工作生活中,我将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和标尺,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崇高品质、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坚韧不拔的顽强意志、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对苦厄命运“报之以歌”的人生态度,用忠诚自律,践行人民法官的理想和初心,依法办好每一起案件。
法官助理 王 迪
“法官的职责就是办案,办好一个案件,社会就减少一个矛盾。”这就是李庆军同志朴素的初心,是他患病四年仍坚持工作的精神源泉。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名法官对公平正义的捍卫之心,对法律事业的热枕之心,对人民群众的忠诚之心。我将立足本职,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把人民群众的诉求时刻放在心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同。
书记员 魏嫣嫣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的目标,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更是我们不懈的追求。李庆军同志用行动向我们阐明了他对审判岗位的热爱、对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追求,以及对党的忠诚。我们对于像李庆军同志这样优秀的法官,确实应该感其情、追其志,以此为榜样,对照自身的情况,向李庆军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把李庆军同志的精神延续下去。
书记员 马海龙
李庆军同志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为了审判事业,他以顽强的毅力与病魔抗争,默默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李庆军同志的事迹深深的感动着我,他不忘初心,用生命诠释了什么是对党的忠诚,什么是对人民和审判事业的使命担当。他在平凡中见伟大,面对困难不退缩,他是我们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