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不过夕阳红,晚年的婚恋本应更加温馨和谐,尽享天伦之乐。然而,老年人因再婚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近日,龙沙区法院受理了一起两位年过七旬老人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2018年,于某(男)与郭某(女)相识后,双方决定共度余生。为了表达诚意,于某给付郭某2万元作为彩礼。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郭某不同意与于某继续生活,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郭某返还2万元彩礼。
民事审判二庭法官辛麟在受理此案件后,第一时间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郭某因情绪激动,突感心脏不适,法官立即中止调解并安抚老人情绪,询问老人是否需要就医或急救药品,经老人同意,法官从便民箱中取出急救药品给其服用。待不适感逐渐消失后,郭某表示可以继续调解。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于某与郭某协商达成一致,郭某返还于某彩礼7000元。
法官温馨提示:老年人再婚,涉及家庭、子女、财产等诸多方面,双方需谨慎决定。如遇民事纠纷诉至法院,法官将积极履行职责和义务,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有效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