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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求人】拜泉法院长春法庭上门调解离婚纠纷

  发布时间:2019-12-02 10:22:46





近日,拜泉县人民法院长春法庭的法官上门办理了一起离婚案件,男女双方调解离婚。

原告邢某与丁某于201273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名子女。婚后邢某与丁某感情不和,邢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与丁某离婚。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丁某因有脑出血后遗症,日常生活能力有限,无法到庭参加诉讼。邢某与丁某年龄差距较大,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自丁某病后更是经常发生矛盾,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上门审理本案。调解起初,丁某因自身的疾病问题,对离婚后的生活问题、子女抚养问题颇有疑虑,后在承办法官长时间的明法释理、耐心劝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当场签字捺印。至此。该起离婚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均对法庭干警上门调解表示感谢。

近年来,法庭受案数持续增长,通过积极采用调解方式审结案件,既能及时解决矛盾,又能方便当事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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